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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科一」告對手 APS101「成功發展」偷數據 高院判勝訴
2025年3月6日
【HK01】報導,物業資訊商「科一有限公司」去年入禀高院,控告「成功發展資訊科技有限公司」(第一被告)、世華物業有限公司(第二被告)、張敏嬈(第三被告)、蔡俊雄(第四被告)等八名被告,以非法手段盗取原告科一擁有的物業資訊數據,放進一套名為APS101系統內作販賣用途,被告於去年至今先後四度遭高院頒強制令及禁制令。法官就這宗高院知識產權案件,最新裁決原告勝訴,賠償額要再評估。

官指有「特別記號」難抗辯

早前(1月17日)高院第三度開庭,庭上被告代表大律師楊元晶表示,被告資料有多個來源,包括: Q房網、Qteek,原告代表大律師何淑瑛隨即反駁,原告已舉証部份「特別記號」是在Q房網2021年退出香港後才擺放的,沒理由Q房網會有該些「特別記號」,法官續稱,被告有責任提供來源證明,如果有「特別記號」則很難抗辯,不會讓進一步的損害被拖延,拒絕被告再入抗辯書,即裁決原告勝訴。被告需要賠償原告之損失,需要對原告的損失進行評估,法官更下令,截至上月訴訟日,之前所產生的訴訟費全由被告負擔。

另外,庭上被告代表大律師列舉一些案例,申請被告違反「限時履行命令」(Unless Order) 寬免,法官陸啟康則指被告有充足的時間來處理,但又沒有回答原告代表大律師何淑瑛指被告違反其它三個命令問題,包括禁制令、披露令、賬戶令(Injunction Order﹑Disclosure Order﹑Accounting Order ),楊承認違反披露令及賬戶令,楊續稱限時履行命令是另外的違反行為,但法官稱必須審視整體行為,被告申請寬免被駁回,被告需向原告繳付是次訟費18萬。

原告指損失達1290萬 展開索償

科一行政總裁黃燕安庭外指出,截至去年4月統計,期內超過300名客戶停訂或改訂APS101系統,每月涉損失月費收入超過43.4萬元,共1011萬,尚未計算去年4月之後繼續增加流失改訂APS101的客戶損失及潛在客戶的損失,另律師費也超過280萬,已委託律師馬上展開索償程序。

去年4月,原告入稟狀指出,第一被告同屬物業資訊供應商,是競爭對手。原告發現,多家未獲原告授權,採用第一被告提供的APS101系統的地產代理公司,所擁有的物業資料,乃是屬於由原告分別提供予世華物業、亞洲地產(城市花園分行)及世紀21集團(杏花村分行) 的物業資料。證據是,原告事先裝「特別記號」在提供予以上客人的資料內,加入了53個各型別不同的「特別記號」,而有關「特別記號」,竟都出現在未獲授權的地產代理公司,由第一被告提供的APS101系統內的資料。

入稟狀透露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及第四被告於2021年初合作,由成功發展公司秘書張敏嬈安排,涉嫌違反商業法例,以已結業多年的世華物業作訂閲方,由蔡俊雄簽署書面合約,再由成功發展開出支票存入到科一的銀行帳戶,藉此取得科一新界區物業資料,至於港島及九龍區物業資料,則未經亞洲地產及世紀21集團授權而非法發放给其他地產代理使用,藉以牟利。

案情進一步透露,其中四名被告均為現任或前任地產代理從業員,分別:第三被告張敏嬈是世紀21聯動現任董事及秘書,第四被告 蔡俊雄 是美聯前首席高階客戶經理,第六被告 余韋達是Q房網前高階營業董事,第七被告李熾是Q房網前資訊科技部門的主管。

案件編號: HCIP19/2024
原文: 物業資訊商「科一」告對手「成功發展」偷數據 高院判勝訴
香港01網址: https://shorturl.at/Rs5we
 
本文由作者提供,以上資訊及評論並不代表 "科一" 立場和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