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元宵,早上去到茶餐廳,有客人話近日收到一個陌生電話,話佢在國內欠人一筆錢,他代表那人收數,但債主的名字又唔肯講,甚至連見面都唔見,只是叫佢將啲錢入落一個戶口,收到錢才話俾客人知債主的名字,客人當然冇理佢,只是叫那人循法律途徑解決,其他冇得傾,那人打了幾次電話之後,便再冇騷擾佢。
老闆話,香港好彩有一國兩制,在反修例之前,不時有內地人揸住一張不知真假的內地法院文件,甚至只是一張欠單,要求某人還債,如果收唔到,不但張貼大字報,而且會去那人的住宅及公司騷擾,很多時為免麻煩,一些人見
對方要求的金額不高,為免麻煩,便給予對方一些錢,但他們唔知道,咁樣是種下禍根,有第一次便會有第二次,而且對金錢要求會愈來愈高,就算當事人報警,追債的人都會話,如果不是欠錢,又點會俾第一次,警方只會話是民事糾紛,叫雙方私下解決,現在當然是叫追債的人用法律途徑解決,不能騷擾當事人,否則,追債的人點解唔敢露面,如果沒有一國兩制,現在的還錢黨可以打横嚟行。
在內地任何省市的人,隨時都會受到類似騷擾,一般做生意的人要請好多保安,但亦不勝其煩,這亦是有咁多內地人鍾意來港居住的原因,香港政府千祈唔好忽略香港這個優勢,容許還錢黨橫行霸道,其實是動搖香港法治的基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