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去到茶餐廳,見到社區的舖位大業主在坐,有客人話,條街有咁多吉舖,大業主點解唔考慮減租,大業主話,非不為也,實不能也。
大業主曾經向交緊租的食肆租客講,會以較平的租金租出去,他們亦會減多少租,但被租客集體反對,他們擔心
引入的新租客,同樣是做食肆生意,會分薄他們現有的生意額,就算業主願意減多少租,最後都是得不償失,所以,現有租客寧願交現在租金,都唔希望業主以低租金租出去,而且低租金令新租客競爭力好過舊租客,對交緊市值租金的舊租客不利,隨時會集體離場,所以,大業主最後取消以低租金租畀新租客,市值租金就沒有問題,舊租客都唔會反對。
老闆話,大業主這個道理,唔係做緊生意的人真係唔明白,做生意的人知道,做生意的成本固然重要,租金是成本之一,可以減租梗係最好,但比租金更加重要的營業額,如果減租令營業額減少,隨時會得不償失,倒不如唔好減租,如果大業主有用舖位問銀行借錢,減租隨時會令業主被銀行call loan,唔減租反而唔會,因為銀行會認為,大業主尚有一些舖位未租出,當全部租哂之後,大業主的現金流便沒有問題,但如果減租,即使所有舖位都租哂出去,就算租金有提升,但銀行會認為,大業主的現金流已經去到盡,但仍然未符合要求,銀行可能會向大業主call loa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