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去到茶餐廳,有客人話昨晚是北角東寶醉後一夜,老闆有冇去,仲話政府咁不近人情,法律不外人情,政府應該俾東寶繼續經營。 老闆話,什麼是法律不外人情,法律是法律,人情是人情,如果法律不外人情,即是人情大過法律,就變成無法可依,東寶事件,是政府公屋,商場大改革開始。 老闆問客人,公屋租戶離開香港要不要交回公屋,冇人會話唔使,東寶事件就是公屋租戶移民離開之後,將公屋租比人,政府是否應該收樓,其實,香港有不少公屋,商場,租戶早已移民離開香港,但又唔將單位交回給政府,老實說,如果不是其他國家問香港攞稅務資料,香港政府真的不知道那些租戶已經移民,政府收樓,是否不近人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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