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開例會,同事話昨晚與外國客人去食來料加工海鮮,點知食到一肚氣,所買的海鮮全部被偷換,同事與酒家理論,酒家話不是他們的問題,而是海鮮檔問題,同事更係唔信,最後酒家有人話,海鮮來料加工,每一間舖頭都是偷天換日,搞到同事話要報警,最後將整件事放上網,但又擔心影響酒家生意。
我一向不主張將私人恩怨放上網,不過,酒家在自來海鮮偷天換日則是例外,如果自己唔公開,小紅書就會公開,到時影響會較大,老實說,真係諗唔明點解那些酒家點解要偷天換日,明知道走到和尚走唔到廟,被客人投訴,或者將事件放上網,對酒家始終有很大負面影響,香港政府應該主動出擊,行人亂過馬路都要罰款二千,偷天換日的海鮮食肆,政府連警告都費事,或者,那些食肆的經營者與政府關係良好,令到官員唔好意思向他們發出警告,這是唯一合理解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