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早開例會,同事話有教師團在內地交流,其中一位教師涉嫖妓,不能隨團回港,今次真係大鑊了,同事問,點解那位教師唔向團友求救,應該有人可以幫到手。
同事可能唔知道,在內地嫖妓可能同醉駕一樣,如果冇受害者,行政拘留一段時間,罰多少錢,唔係好大件事,內地的人知道,遇上這個情況,千祈唔好搵官員幫手,否則反而害了那位官員,今次事件,嚇死不少北上消費的香港人,唔通真係去超市買嘢,久不久都會搵性工作者,如果是不同政見的人會比較麻煩,他們會擔心會不會有痛腳俾人揸住,所以,最好都是避免那些犯法的事,否則,損失會很大,並不是行政拘留15日咁簡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