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幾年前,我在國內坐的士時留手機,後來朋友到的士公司替我搵到,我主動請朋友給那位司機2000元小費,朋友話太多,我話不是為我自己,而是為了那些在國內遺失手機的香港人,國內司機會主動交給的士公司,如果沒有小費,手機可能會俾人掉了。
國內網紅在香港有心人裝無心人,特登遺失手機,司機執到之後又要送給他,俾500元小費都不滿意,網紅咁樣做只會令到若果有其他國內人在香港的士遺失手機,司機寧願掉咗去都費事交給失主,網紅這樣做可能害了到香港旅遊的國內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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