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KOL話,特首在最新的一份施政報告雖然將劏房戶變成簡樸戶,但沒有實質政策解決劏房問題。
KOL可能唔知道,現在有不少劏房戶以前都是有公屋單位,不是租戶,而是業主,政府當年以十幾萬將公屋單位賣俾租戶,幾年之後,那些由租戶變成的業主將買入的單位以二百幾萬到三百幾萬賣走,當年那些人可能收到一個訊息,就是將公屋單位賣走之後,他日如果有需要,可以再次輪候公屋,其實是不可以,但政府沒有提醒那些出售公屋的業主。
公屋業主將自住公屋賣走之後,的確有業主趁機上游,將所得資金買私人樓宇,但大多數會以公屋單位作抵押問財仔借錢用作消費,最初的時候可以租用不錯的私人住宅單位,但在入不敷支的情況下,很快沒有能力租用比較好的單位,於是愈住愈差,最後變成劏房戶,但仍然並不是環境最惡劣的,最差的連劏房都住唔起,最後要露宿街頭,換句話說,不少露宿者是政府政策產生出嚟,要減少劏房戶甚至是露宿者,一定要停止出售公屋,否則在源源不住的供應下,劏房戶只會愈來愈多,就算改咗名都沒有解決問題。
有KOL話,點解新加坡組屋政策咁成功,而香港賣公屋竟然會令公屋業主變成劏房戶,老實說,如果時間可以倒流,我相信新加坡政府未必會積極推動組屋政策,畢竟有83 %市民入住資助房屋,對政府的壓力是很大,在香港,政府如果唔想劏房戶增加,改名是冇用,停止出售公屋才是正確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