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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亮言

有公屋又有私樓,應該點做

 

湯文亮博士

紀惠集團行政總裁
2024年10月24日

  有老友話有急事搵我,不過唔係問我借錢,叫我放心,神神祕祕,都唔知有乜事。

  老友話自己除了有私人住宅之外,仲有一個公屋單位俾親戚住,現在政府雷厲風行,決心打擊公屋租戶不能擁有私樓,違例者不但要交回公屋,仲要坐監,交回公屋絕對冇問題,已經預咗,但如果要坐監,就很大件事。

  老友話有很多人叫佢現在立刻將私樓賣走,只留低公屋,咁樣做或者唔違規,我話千祈唔好,因為私樓有在田土廳登記,就算立刻賣走都唔能夠改變曾經擁有這個事實,政府追究起上嚟,同樣會沒收公屋,到時候公屋冇,私樓又冇,仲可能要坐監,由於這是有計劃欺騙政府,判刑可能比那些同時有公屋收及有私樓的人為重,因為那些人可以狡辯他們是因為不了解,無意同時擁有公屋及私樓。

  我問老友明知租用公屋以及擁有私樓是犯法,點解唔一早交返間公屋,原來老友亦打算交返間公屋,不過有人同佢講,佢可以買私樓是因為間公屋風水好,點解要交返間公屋俾政府,就算被政府查到有私樓,到時才交回公屋還未遲,況且在香港做官的大多數宅心仁厚,唔會強逼公屋租戶交返間公屋,每年最多搵幾個人交下差,又唔會有人投訴,而輪候的人又唔知有咁多人有公屋又有私樓,而那些霸住公屋的人一定會對官員歌功頌德,反之,現在政府要收回公屋兼坐監,有關官員一定會俾既得利益者咒罵祖宗十八代,不過,慈不掌兵,善不為官才是大道理。

  現在最簡單而又最有效方法就是立刻將公屋交返俾政府,希望政府唔會追究,而政府控告那些擁有私樓的公屋租戶,最終目的是希望他們交返間公屋,既然已經達到目的,政府亦不會趕盡殺絕,要那些主動交回公屋的人坐監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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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大快人心 2024-10-25 06:51:39
交左公屋比政府都係要拉,因為有KPI,要交代。
2. nk 2024-10-25 12:00:51

其實法律不外乎人情,可以借鏡上世紀七十年代港督麥理浩用一招解決警廉風暴死結:特赦令!

港府可即時發公告,限公屋租戶如果同時擁有私樓者,在一個月內申報,然後兩個月內交回公屋,政府就不會追究,否則就拉人封艇!

3. 大快人心 2024-10-25 13:48:22
2樓,公務員內部已經上年做左你既想法,公屋居民亦都係,宜家限期已過。如果唔係,邊會咁多人買居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