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不少物業投資者被銀行call loan call到失魂,他們並不是唔想賣樓還錢,但現在賣樓的確唔係咁容易,就算有還價,都是被人鋤價鋤到心慌,甚至賣樓之後要補差額,唔賣好過賣,所以,有部分投資者採取躺平態度,迫使銀行與他們講數,最好解決辦法就是還息不還本,為期一至兩年,畀時間投資者去賣樓,咁樣做對樓市的影響是最少,否則,投資者與銀行就要兵戎相見,做生意做到反哂面,我相信銀行都唔想。
有投資者同我講,他並不是不想賣樓,真的是賣唔郁,反之他們當日摸走的物業,現在比較容易賣得走,如果當日摸走的物業是現在手上持有的,而現在持有的是當日摸走的物業,他們便沒有問題,甚至很容易渡過難關。
投資者可能未有察覺,這是虛榮心作祟,假設有一個投資者以5000萬買了10個面積一樣,售價一樣是500萬,但高低不同的單位,有人出價600萬買最高層的單位,但亦有人出價450萬買最低層的單位,大部分投資者都會選擇以600萬賣走高層單位,因為傳媒會報道投資者摸走一個單位,輕易賺了100萬元,反之很少投資者會接受以450萬賣走最低層單位,因為傳媒會報道投資者賣摸貨要蝕錢,其實,正確做法是應該蝕本賣走最低層單位,原因是只有樓市在最旺的時候,才可以賣走最差的單位,不過,在虛榮心作祟之下,很少很少投資者願意蝕本賣樓,尤其是在市道暢旺的時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