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移英老友話,近幾十年,我們搵到唔少錢,為了安全起見,應該離開香港,否則有一日被政府沒收,只得一個桔,國內有15200個有錢人逃離,全世界排首位,由此可見,搵到錢應該走人。
我見過不少人買了一些物業,升值之後覺得持有物業很危險,不但隨時打回原形,甚至可能欠落一身債,於是將物業賣走,投資其他行業,最後,所有投資化為烏有,但賣走的物業繼續升值,那些人連後悔都唔敢講,否則一定會俾人笑到面黃。
不少國內人在內地搵到錢,就覺得非常危險,認為自己資產隨時會被沒收,於是逃離搵錢的地方,這個世界冇人會擔保有一個地產財產是安全,或者是以不同方法沒收,例如高稅制,全球徵稅,甚至出動遺產稅,令到資產擁有者的資產日漸減少,真的是富不過三代,第三代已經變回基層,他們睇返原居地,那些沒有逃離的人生活如常,甚至活得比以前更好,那些逃離原居地的人唔知道,他們的二三代有不少努力返回原居地。
賣了樓轉做其他生意的人如果唔成功,唯有希望樓價大跌,才可以掩蓋他們轉型失敗的事實,顯得他們的決定的正確的,與逃離搵錢地方的人一樣,如果去到其他地方搵唔到錢,要用積蓄補貼生活費,唯有希望原居地的生活質素大跌,政權不穩,甚至民不聊生,才顯得他們的決定是正確的,其實,如果搵到錢而又擔心原居地的生活環境有所變化,不如將部分資金調到其他地方,當作買一個保險,唔需要逃離咁大件事,逃離之後是很難返轉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