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早上開例會前,有同事話香港自殺率很高,尤其是長者,去年有1080人自殺,長者超過500人,在以往,只有長期有頑疾長者才會考慮自殺,因為知道如果他們自殺,其他人點樣睇他們的子女,唔使講一定會話子女不孝,所以,即使生活得很辛苦都唔會自殺,不少老人長期坐輪椅,生活亦要人照顧,但始終唔會自殺,就是唔想別人睇少他們的子女。
我記起有個老友最近與老婆雙依為命,並且將自住單位賣走,所得現金大部分給予子女用作移民,自己租樓住,於是叫暫停例會,立刻打電話畀老友了解一下他的情況,佢話冇穿冇爛,子女亦算孝順,每星期都會視訊,每月都會替他們交租,老友生活得頗為寫意,問老友點解他的子女咁聽話,佢話很簡單,如果子女唔替他交租,他話唔定會自殺,等子女背上一個不孝之名,嚇到他的子女唔敢唔替他們兩老交租。
老實說,老友算好彩,有不少用BNO身份去了英國的香港人在離港之前與父母斷絕關係,並且將自住單位賣走,最初都會租樓畀父母住,但後來會認為香港政府有責任供養他們已斷絕關係的父母,於是叫兩老自己申請公屋,攞綜援,不少移英港人的父母都是中產,一生人從未住過公屋,攞過綜援,未必可以放下尊嚴去申請,當積蓄用完,又聯絡唔到子女,或者是子女不再照顧他們,有可能會選擇自殺,作為對他們子女的控訴。
撒瑪利亞會冇解釋點解有咁多長者自殺,是否子女與他們斷絕關係,甚至失聯,其實中國人有講,親生仔不如近身錢,唔賣咗層樓,子女都會孝順一些,不但經常視訊,就算自己唔能夠返香港,都會叫孫仔返探爺爺嫲嫲,賣咗樓就真正斷絕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