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早上在公司開例會,有同事話早兩個星期打算以4500萬買的物業,最後業主反價,並且以5400萬賣了,問我要唔要鬧那位物業代理一餐,我話當然唔使,如果賣貴一百幾十萬,我一定會嘈那位物業代理,但賣貴兩成900萬,即是跑馬輸五個馬位,輸咗都唔好上訴,老實說,這個成交也是一個警號,打算買樓的人小心業主反價,大家千祈唔好以為我亂作,那位替我出價的物業代理知道真有其事。
有不少人唔同意我講,他們話報紙經常報道某些賣樓的業主要蝕讓五年內買入的單位,幅度大約一成,業主點解會反價,其實傳媒都唔了解物業市場,以為報道多幾次蝕讓,樓價就會下跌,其實,有資格賣樓的業主不是太多,只得一個自住單位當然冇資格賣樓,就算有兩、三個單位,如果那些業主有子女,他們亦冇資格賣樓,數數埋埋都唔係好多人有資格,所以,蝕一成賣樓已經是大新聞,如果五年前唔賣樓而買股票,恆指跌了四成,部分股票跌了一半,但報紙很少報道,基金行內人話,買樓就算輸,都跑贏大市。
雖然有一些投資者資金比較緊絀,甚至被人以地攤式賣樓,但嚴格來說,每一個物業都有很多水位,投資者最多賣走個人資產一成,便可以解決問題,當他們賣走一些物業之後,其他的不但會反價,甚至封盤,令到不少人很奇怪,樓市在成交量偏低,傳媒唱淡之下,業主反而會反價,但事實勝於雄辯,中原指數亦沒有下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