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經過大半年社運,三年疫情,正是百廢待興,不少有物業的生意人早已床頭金盡,期待香港在疫後復甦,金管局會放寛逆週期措施,釋放他們手上的彈藥來迎接復甦,但想都想唔到金管局不但沒有放寛逆週期措施,反而要求銀行向借款超過貸款額的業主追收差額,否則就要沒收物業出售,這個要求不但令借錢的業主煩惱,銀行亦相當煩惱,有銀行老友向我表示,收樓是沒有問題,按揭債仔冇供款就可以收樓,但賣樓很困難,實話實說,銀行是敢收唔敢賣,否則對銀行的信譽很有影響,甚至會面對法律挑戰。
根據金管局的法例,除了自住單位,一般物業包括商住單位,所能夠借的按揭成數不能超過樓價四成,在疫情期間,不少業主因為有社會責任,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借多了錢,如果唔借,不但冇糧出比伙記,甚至要將生意結束,銀行家亦了解這個情況,但樓價尚有大量水位,即使多借一成,亦只不過按揭成數由四成變成五成,怎樣說仍然非常安全,而且金管局有機會在疫情之後放寛逆週期措施,如果放寛一成,基本上可以解決問題,香港可以再出發。
金管局不但沒有放寛逆週期措施,仲質疑銀行違規,私底下多借了錢給按揭客戶,最直接了當要求銀行沒收客戶物業,我假定某一客戶用了五成按揭,銀行沒收物業後出售,待一切手續完成,銀行可以退回樓價五成給客戶,即使以市價九折出售,仍然有四成退回給客戶,試問客戶收到退款之後怎樣同銀行講,而其他人又點樣睇銀行做生意手法,三年疫情屬於不可抗力,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多用了貸款亦是情有可原,如果因這個情況強迫出售客戶物業,似乎有點那個,問題是銀行是沒有任何風險,沒收後出售客戶物業即是倒自己米,所以,大多數銀行家都會話應金管局要求,大家要鬧就鬧金管局,唔好鬧銀行沒收他們的物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