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下午,有老友到公司演嘢,問我識唔識全港最大慈善機構負責人,佢打算捐一大筆錢,我話唔識,不過捐錢又使乜識人,行入去話捐錢,就會有大把人招呼。老友話試過啦,不過冇乜人理佢,所以才走嚟問我。
原來老友打算在過身之後捐晒成副身家畀慈善機構,但要求慈善機構每年都畀一個總理位置他。老友太識打算,又可以出名又唔使出錢。我同老友講,唔好迫慈善機構的人犯罪,因為如果接受老友的捐款,慈善機構的負責人就會日望夜望老友快啲死。所以,千祈唔好死咗之後話裸捐,仲有,自己親戚知道,請人食飯都冇人肯陪你,要捐錢就要趁自己在生時捐,就算每年捐身家1%,都有很多人服侍,老友反而猶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