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市檢閱之坊間評論THE ICON略欠高見
賀正皓
2011年1月22日
曾蔭權在上年的《施政報告》中提出,成立「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」,研究規管一手樓銷售。有關委員會於11月15日召開第一次會議,討論將樓宇銷售誤導列入刑事罪行,並成立新機構執法。有關報告有望今年10月完成,之後會提交運房局在立會首讀,期望新例於2012年暑假通過。現在爆出THE ICON事件,祇會加強政府立例的決心。
坊間有太多THE ICON的新聞報導,讀者輕易上網找到,故賀某不在此嘮叨了。賀某打算冷眼旁觀隔岸觀火,因為這樣才能宏觀地分析問題。
要分析問題,讀者必須擁有一定程度的常識,以便了解事件的整體及本質,要找出問題的精確切入點,必須明白問題的源頭及關鍵所在,以便庖丁解牛。
其實,坊間有不少對THE ICON作過評論文章的人,可謂「百家爭鳴」,但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在此先賣關子,最後才發表我的意見。
我得聲明,寫此文目的原意是想讀者用另一個角度想問題,不是評論誰對誰錯。
THE ICON先入則屋宇署,待「過關」後才替單位改建開放式廚房,有否「欺詐」?
昨天屋宇署指出,THE ICON 若在批出入伙紙後,再替買家改建開放式廚房,不存在欺騙屋宇署問題。《建築物條例》列明,任何人在單位入伙後,有權改建室內間隔及設計;是否需要「入則」(讀音:「積」,唔好讀「側」唔該)就要視乎情況。
賀某留意到,服務式住宅的開放式廚房,在其他發展商樓書是叫「備餐間」的,故煮食用的是電磁爐,其能源是「電」,不是「煤氣」也不是「石油氣」。
要替單位改建開放式廚房,「成功入則」的機會高嗎?
賀某的常識是,明火煮食的廚房,若打通做開放式,或用木板裝修分間廚房,成功入則的機會接近零,因為違反消房條例;買家承造按揭時,若遇上銀行按揭職員「上門估價」,銀行接近百份百不會批出按揭申請。
服務式住宅的開放式廚房備有自動灑水系統,用的是電磁爐煮食,成功入則應該沒問題。
我的單位已改建開放式廚房,而且是沒有入則的,那麼,我有沒有違反法例?
賀某的常識是,業主已違反消房條例,可被檢控!不過,香港雖然有這則法例,但是已接近「零執法」,因此,若買家買的二手樓是明火煮食的開房式廚房,有買家會跟相熟銀行「夾定」,要求銀行或估價公司不上門估價,及買賣雙方簽臨時買賣合約時夾定,不在買賣合約上列明單位有「開放式廚房」一事,以便「過骨」。
業主把自家物業改成明火煮食的開放式廚房,自己知自己事啦,不過唔駛驚,香港大把二手物業未經入則就改建成「明火煮食的開放式廚房」,政府要執法,都幾頭痕,相信全港有過萬個業主違例,當中包括城中富豪、達官貴人、中產和低下階層。
為甚麼發展商要先入則,後改建開放式廚房?
消房條例對封密式廚房有要求不無道理,這是為大家著想的,但這個條例跟「室內裝修」和「自主創意」是有矛盾和衝突的,撇除THE ICON事件,二手業主未經入則批準而私下打通屬明火煮食的廚房,也是香港因循守舊法例下的「產物」。
參考: http://www.pland.gov.hk/pland_tc/tech_doc/joint_pn/jpn02_c.pdf
本修訂版: 2006年2月(加入第12段及修訂附錄A第1(b)(iv)段)
(iv) 平台最少兩面是敞開的,或如在同一住宅單位,而工作平台是與空調機平台相連,或與其他工作平台相連,則較長的一面須是敞開的。如屬後者,則將兩者分隔作不同用途的分隔牆(如有的話)的高度只可是護牆的高度。工作平台不可與同一單位內的任何露台相連;
咁點解要交一間「爛屋」比人先?
承上,單位未完成「改建」,相信發展商想完成改建後,才一次過整全屋裝修。正如施永青所講「無可能整靚咗再拆」。
代理有否協助發展商「偷雞」?
這是一個很敏感的問題,講錯嘢就唔好啦,讀者自己評論。
點解發展商冇售樓書?
沒有售樓書,只有簡單的宣傳小冊子,就是這個原因。
記者問,為何露台不是「全玻璃趟門」?
如前所說,我認為,發展商在拆走封密廚房後,會還原「露台原本應全是玻璃趟門的」。
警方是否有權介入這宗疑似刑事的收樓事件?
李永達亦認為,事件涉嫌詐騙,要求政府研究個案,但屋宇署就話無詐騙,唔知李永達點睇。警務署署長曾偉雄表示,暫時仍未收到The ICON的投訴,加上屋宇處在跟進事件,故警方暫不會介入調查。
對於事件,地建會有沒有調查權?
地建會話,榮豐國際不是會員,故對事件不作評論。
中原無人取代施永青成集團精神領袖
自本年1月1日起,黎明楷已升任為中原集團主席,施永青選擇循序漸進地退下來,故目前仍留守中原,為集團制定經營戰略。至於黃偉雄已升任亞太區總裁、陳永傑亦調升為亞太區董事總經理。
THE ICON事件發生後,施永青以「獨立第三者」為中原辯解其實不合邏輯,外間盲的也看得出,現時中原香港,沒有施永青這位精神領袖根本就不行。黃偉雄和陳永傑雖然位高權重,是中原的開國功臣,但氣質和魅力,仍跟「精神領袖」格格不入。
2008年金融海嘯,施永青不得不順延已預備好的退休計劃,以協助中原集團應付金融危機;想當年,一向內歛的接班人黎明楷經驗尚淺,「搞唔掂」危機乃人之常情也,無人怪他,但這一次THE ICON事件,為中原集團開腔的似乎「後繼無人」了。
有一次,毛澤東召見王洪文和鄧小平,毛澤東問道︰「我死了會怎麼樣?」王洪文答︰「以階級鬥爭為綱,建設國家。」鄧小平答道:「天下大亂,軍閥混戰。」毛澤東聽罷,仰天長笑,哈哈哈哈……
若要在中原董事之中,挑選一位能擔當集團精神領袖角色的人,我現時只看得起「教父」,即中原訓練學院院長,郭昶(音:闖)。
網上資料參考:
二○○一年,為鼓勵環保建築設計, 政府豁免環保露臺計入建築面積。條件是,每個單位「贈送」 環保露台一個,面積不多於單位實用面積的百分之四, 上限為五平方米。
二○○二年,再送晾晒衣服用的工作平台, 每單位上限一點五平方米。於是無論單位大小樓層高低, 也不論座向景觀,統統增設露台和工作平台。
THE ICON
樓高17層
1梯4伙
68個單位
2伙頂層相連及連天台特色戶外
單位由690呎至781呎
A及D單位面積690呎
B及C單位則781呎(部份高層單位771呎)
舊契年期達999年,屬新盤中罕有
項目建築成本達2億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