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樓難?
 
仲達
2012年9月21日
仲達
   

上樓,本來可以指首次置業、或者政府因安置被迫遷居民而作之補償,不一定指獲得資助房屋的入住資格。但私人住宅的首次置業,已被廣泛形容為「上車」的今天,唯有將上樓二字,權充獲得公屋單位之代表。

傳媒的其中一種功用是監察政府施政,總是喜歡挑政府錯處,抨擊施政失誤,像近年公屋輪候人數有上升趨勢,就簡單歸咎為政府沒有盡力興建多些公屋,使未上樓者活在水深火熱之中。

公屋輪候冊人數上升是事實,但是當中有些「未雨綢繆」的年輕人,或者正在讀大學的大學生,佔總輪候人數的比例上升得更快,也是事實。

截至今年3月底,公屋輪候冊申請累計18.95萬宗,打破去年底17.59萬宗,升幅達7.7%,創歷史新高。當中非長者單身申請者有8.78萬宗,佔整體申請的46.3%;30歲以下青年最新申請數字達4.56萬宗,較去年同期大升56.7%,佔整體申請由去年同期的19.1%升至24.1%。換言之,每四個申請人便有一個是年青人。

除了上述數字,近日一名獲邀加入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的人士,亦曾在某收費電視的財經清談節目中,交代了一些公屋輪候時間的數字:公屋申請者分為家庭及單身兩條隊,由於家庭人數較多,所以相對地較早獲發公屋。而單身人士又分長者與非長者(18-29歲),長者因其年齡較大及較有迫切需要,因此又比非長者快。

被傳媒大聲疾呼、痛罵政府洗了腦的市民,可能以為成功輪候公屋的年期長達5年以上,惟實際獲首次分配公屋的年期遠較想像中短:家庭申請者平均等待2.6年便獲首次分配、長者單身人士更短至1.5年便獲公屋,基本上都符合於3年內安排上樓的政府承諾。

雖然部份人士認為首次分配的公屋地點偏遠、交通費貴及通勤時間長,因此放棄上樓,也是事實,但這是他們的選擇,與人無尤。

公屋注定不能收回成本,甚至連日常營運費用也有機會入不敷支,很多公屋的租金,連繳付同樣呎數私人住宅之管理費也不夠,試問怎可以在極之缺乏地皮的市區興建?加上現時政府又有勞工處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,只要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就可申請,連距離較近車費負擔較輕也可,對基層市民的照顧可謂無微不至。

唯一輪候公屋時間較長的是非長者單身人士,但是當中不少都與父母同住,而組別中年紀最大的也只是29歲,與現今大多數人都是30多歲才成家立室、有實際置業需要的分別頗大---任何人都想獨立,但需求是無限、資源卻有限,在年青人獨立需求與房屋資源的平衡之間,政府已經做得不錯。

老實說,在有類近資助房屋制度的國家中,有不少都會嚴格限制非長者申請人、不准其輪候,至少也要30甚至35歲才開始讓其輪候,就是為了減少有限的社會資源用於幫助非迫切性的個案。

可惜的是,超過四成半人住在公屋,身為最大票倉的他們,是不會有任何政客夠膽為公義趕走當中的富戶、或者限制根本無迫切需要人士的申請,這正是本港資助房屋結合選舉制度的愛情結晶,亦是納稅人的悲哀。

一言蔽之:年輕上樓非必要,社會資源莫濫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