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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母索樓舖王醫生敗訴
(成報) 2014年12月20日
  有「舖王名醫」之稱的西醫林傳龍,早前入稟狀告母親,指父母居住的藍田匯景花園高層單位實是他一人所擁有,母親只是掛名業主,要求母親交出物業。高等法院昨判林傳龍敗訴,法官認為母子當初是在雙方共同擁有的意願下購入單位,並由林的父母一直居住,故撤銷林傳龍的申索,並下令林傳龍支付訟費。

  案情透露,林傳龍醫生一方稱,1998年他以420萬元購入涉案藍田匯景花園單位,物業以他和母親謝巧玩聯名購入,他為方便申請按揭,才加入母親為註冊業主,他是該單位唯一擁有人。他於98年間雖曾向父親林成賢借款共120萬元用作購買該物業,但已還清款項。

  林傳龍出庭供稱,98年他購入匯景花園2座一高層兩房單位,想孝敬居於藍田公屋的父母,改善兩老居住環境,但母親嫌單位座向不佳,他惟有將單位出租,再買4座另一單位,並加入母親名字與他聯名持有,只為按揭安排。林更指摘母親鴠住良心,「一有機會就搶我麇!你唔值得做我媽咪!」但林母謝巧玩(73歲)在庭上親自盤問林傳龍,她多次指摘兒子作古仔,又自稱有份供樓,不是信託人,是業主之一。

  獲勝訴屬母意料之內

  法官不信納林醫生聲稱獲得按揭優惠的辯解,認為當初是在母子雙方共同擁有的意願下購入單位,並由林的父母一直居住,故林母實質擁有部分業權,撤銷林傳龍的申索,並令林傳龍支付訟費。林的父母昨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,林母坦言獲得勝訴的結果是她意料之內的,林父稱,父母與兒子沒隔夜仇,過去的事不會再提。

  林傳龍與父母的官非糾纏不清,父子二人為了買舖及還款的事在2007年底關係決裂,自此林父林成賢不斷上兒子診所要求還款,林傳龍09年報警,指父親林成賢在他的診所內亮刀追債。林成賢最初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,其後在高院上訴得直,獲撤銷定罪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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